沧县境内乡间小路旁水坑内惊现女尸,沧县警方经现场勘查掌握的线索,分析此案应为侵财抢劫杀人。与其他县市(区)串并相似案件后,民警通过大量摸排最终锁定重点嫌疑人。经过四个昼夜的侦查,沧县籍重点嫌疑人庞某于日前在一网吧落网。
❶乡间路边发现女尸
警方出警途中确定尸源
8月12日7时11分,沧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李某报案,称其7时许外出办事时,在市看守所附近,听说路南的乡间小路边的水坑里有人身亡。他过去一看,发现水坑边已经围了二三十人,确认传言无误后,他赶紧报了警。
接到命案报警,沧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迅速带领刑警大队精干警力赶往案发现场。在此期间,7时20分许,沧县公安局再次接到群众王某报警,称在看守所附近的水坑里发现了他婶子屈某的尸体。
“赶往命案现场途中接到的报警,在第一时间帮助警方确定了尸源,通过这一情况,我们得知死者屈某40岁,是汪家铺乡人。”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袁守增告诉记者,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,迅速封锁案发现场,展开现场勘查等侦破工作。同时,办案人员与死者家属展开座谈,寻找有价值的破案线索。
❷现场发现痕迹线索
分析确定应为侵财杀人
“案发地位于市看守所附近一条东西走向公路南侧的水坑里,死者头南脚北趴在坑下,头部受伤,身下留有大量血迹,尸体旁边还倒着一辆银灰色的电动自行车。”袁守增告诉记者,由于围观群众较多,案发中心现场已被严重破坏。经过进一步勘查,民警在坑沿上发现了一条电动自行车向坑下方行驶的轨迹,并在附近草叶上发现了少量血点。经死者家属确认,死者在头天外出时携带的粉色挎包丢失。警方经尸检确定,死者后脑明显钝器伤是致死的主要原因。
据死者家属称,死者在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,由于是倒班,8月11日的工作时间是从12时到22时,按照以往的情况,死者应该在22时30分左右就能到家,可当天死者却没能按时回家,家人给她打电话,手机也无法接通。由于怕死者出事,家里人顺着她回家的必经之路迎过去,直到半夜也没找到。次日一早,死者的侄子外出,经过水坑时听说有人死了,进去一看才发现死者是他婶子,赶紧报警并通知了家里人。
警方随即赶到死者工作的企业展开调查。据死者的工友称,8月11日22时下班后,死者在厂里换完衣服,独自骑电动自行车离去,并没有任何反常之处。
“我们迅速对已掌握的种种线索进行分析,从死者头部受伤位置,坑沿上发现的车轮轨迹以及草叶上的血点,可以判断死者应是在骑行过程中,被人从后侧持钝器猛击后脑,受伤后连人带车直接冲入水坑。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挎包丢失这一情况,可以确定此案应为抢劫侵财杀人。”袁守增告诉记者。
❸发布协查串并案件
多名受害妇女提供线索
命案的发生引起了沧县警方高度重视,沧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迅速责令刑警大队、汪家铺派出所、旧州派出所30余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。
综合现场勘查情况和调查走访信息,专案组迅速向周边县市(区)发布协查通报,进一步扩大范围,寻找类似案件串并案;在案发现场周边村庄张贴悬赏公告,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。同时,以案发周边区域为重点,围绕近期以独行妇女为目标的飞车抢劫、抢夺案件多发地带对重点人员展开摸排,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时段、路段展开巡逻布控。
案发当日下午,一条条信息迅速在专案组汇总。经工作,专案组发现,自今年7月以来,沧州市区、沧县、开发区境内曾接连发生多起以独行妇女为目标的飞车抢劫案件,多名受害人被人用钝器从后侧打伤头部。
经过对受害人逐一调查,多名受害人均称劫匪为一名青年男子,身高170厘米左右,中等体态,作案时驾驶红色摩托车,戴红色半盔,戴眼镜,手持铁棍,尾随至偏僻地段,从后方击打头部后实施抢劫。
其中两名受害妇女分别告诉民警,案发前她们骑电动车在公路上曾看到劫匪停在路边,过了一会儿,劫匪骑摩托从后方超过她们,又停在不远处,如此反复两三次后,最终在偏僻小路追上她们,从后方用铁棍击打她们的头部,待她们倒地后,再实施抢劫。
“多名受害妇女描述的被抢过程与警方对‘8·12抢劫杀人案’分析的作案过程极其相似,由此警方决定将多起案件并案侦查。”沧县公安局办案指导中队中队长王新国告诉记者,警方随即以案发地为中心,对周边30多个村庄20岁到30岁,符合劫匪特征的重点人员展开摸排。
❹网吧抓捕嫌疑男子
供述月余持铁棍抢劫作案12起
接下来的时间里,办案民警先后深入30多村庄,调查走访群众500余名。经过4天的昼夜工作,先后排除30余名重点人员,最终将沧县旧州镇的庞某纳入视线。
“摸排过程中,有群众反映,青年庞某家庭条件较差,没有正当经济来源,常骑乘一辆红色摩托车,出入旅馆、网吧、饭店等高消费场所。”王新国告诉记者,鉴于庞某特征与多名受害人反映的劫匪情况相符,警方迅速调取照片组织受害人进行辨认。经过多名受害人指证,警方最终将庞某锁定为重点嫌疑人。
8月17日上午,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庞某在某网吧出现的消息,迅速组织警力,很快将其抓获归案。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庞某供述了8月12日尾随抢劫杀害妇女屈某的犯罪事实。并交代,自今年7月以来,相继在沧县汪家铺、沧州市区、开发区骑乘摩托车,持铁棍抢劫独行妇女作案12起,抢劫现金千余元和8部手机,致1人死亡,5人轻伤的犯罪事实。
警方随即赶到犯罪嫌疑人庞某家中,提取了摩托车、头盔、凶器等作案工具和8部被抢手机。与此同时,另一组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庞某的指认下,在案发现场东面一处玉米地旁的水沟内,成功打捞出死者屈某被抢的挎包等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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