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骅常郭镇一村民在家中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,现场有大量翻动痕迹,但家人却没有发现丢失任何财物。案情扑朔迷离,是侵财杀人还是报复杀人?近日,黄骅警方经过大量工作,最终——
揭开村民死亡疑云
文\李义杰 王金祥 张楠
❶“病亡”男子头部有伤
“头天晚上我叔伯哥哥突然死了,给他擦洗身体的时候,我发现他脑袋上有伤,有可能是被人打死的……”5月5日11时30分许,黄骅公安局刑警大队电话铃声骤然响起,电话另一头传出一名男子焦急的声音。
“案发地在黄骅常郭镇前尚村,接到命案报警后,我马上带领刑警大队一中队、二中队、三中队、六中队民警赶赴现场,常郭派出所民警已先期赶到,对现场进行了封锁。”黄骅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白永祥告诉记者,民警赶到现场时,死者家人正在给死者准备后事,屋里被翻出的东西都被放回了原处,家具上的血迹擦净了,地上的大滩血迹被盖上了锯末,死者刘某已被擦洗干净,中心现场遭到严重破坏,只有墙上还残留着点点喷溅血迹。
据死者的妻子称,案发前一天中午,她和死者以及同村另一名村民一起到黄骅城区办事,下午2时许,死者与另一名村民一起回村,她则在城区大女儿家中住了一晚。案发当日上午10点多,她回到家中,发现东数第一间屋和第三间屋都亮着灯。到第一间屋关灯时,发现屋里东西被翻地乱七八糟的。她又跑到第三间屋,一进屋她就傻了。
原来,这间屋同样被翻地很乱,死者刘某身在地上,屋里到处都是血。由于死者以前曾因高血压得过脑出血,死者的妻子便以为死者犯病去世,没多想就招呼亲戚、邻居帮忙收拾了屋子,清洗了血迹,给死者准备后事。直到给死者清洗时发现他头上有伤。
❷发现翻动撬压痕迹
警方迅速展开排查
“案发当天早上下了一场雨,外围的一些痕迹都被冲刷了,中心现场也被死者亲属、邻居严重破坏,给现场勘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。”办案民警告诉记者,经过细致勘查,他们在现场一个柜子上发现了撬压的痕迹,家中一张银行卡失窃。在中心现场西墙下还发现一枚半缺的足迹,墙两侧均有模糊的蹬踏痕迹。经过尸检,死者头顶部有钝器伤口,应为钝器击打致颅骨塌陷引发脑损伤死亡。
经过对死者亲属和村民进一步了解,警方得知死者刘某现年55岁,为人勤劳,在种地之余一直在做养殖等生意,家庭条件不错,没有什么恶习。死者平日里对赚钱的事从不避讳,常和村民炫耀,村民们都知道他家里比较有钱。
“现场勘查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,通过对案情进行分析,办案民警提出了两种观点,一种是根据现场大量被翻动的情况,判断为入室侵财杀人;另一种是根据死者家中仅丢失了一张银行卡,死者衣物中的现金没丢,只有一些零钱散落在地上,判断可能是伪造现场报复杀人。”白永祥告诉记者,针对两种观点,警方迅速展开大面积的排查。
❸找到“失窃”银行卡
侦破受阻,财杀、仇杀难定
经过对死者社会关系、生意往来等多方了解调查,警方很快排除了伪造现场报复杀人的可能。由于死者家境较好,平时又爱炫耀,极可能引起他人的仇富心理,据此警方更倾向于熟人作案,同时也不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。
随即,警方以案发地为中心,对周边村庄有盗窃前科的人员、重点人员、闲散人员,以及周边工厂内的打工人员逐一见面,逐个排查。同时,对周边村庄近期发生的类似侵财案件进行梳理,并对附近的集市和黄骅境内的商场进行走访,寻找与中心现场足迹相同的鞋。
5月6日上午,为了不漏掉一丝线索,民警对案件现场进行了还原,确定死者的位置,分析作案过程,并对现场进行了多次复查。当天下午,民警竟然在现场的一个写字台夹层内找到了死者家属所说的银行卡。
现场翻动大,却什么也没有丢,这一情况再次给民警的侦破带来了困惑,难道真的是伪造现场报复杀人?接下来的侦查思路是否需要调整呢?
❹嫌疑人被纳入视线
秘密抓捕案情真相大白
正在这个时候,民警对本村闲散人员排查时,将村民甄某纳入视线。
“甄某20多岁,无业,平时游手好闲,曾多次在村内实施盗窃,案发当晚其自称独自在家中睡觉,但没人能证明他的活动情况,在询问过程中,甄某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可疑之处。”白永祥告诉记者,虽然甄某有一定的嫌疑,但警方无法证实他与此案有关,只能将甄某纳入视线,重点关注寻找突破口。
大面积的排查始终在紧张进行着,对甄某案发当晚活动情况的调查也在秘密开展。5月10日,警方通过侧面调查,发现案发时段甄某曾在中心现场附近出现过,与他在一起的还有本村的青年张某。
“掌握的这个情况足以证明甄某在接受询问时说谎了,由此甄某的嫌疑陡然上升,迅速被警方锁定为重点嫌疑人。5月11日下午,在警方重点监控下的甄某、张某被秘密抓捕。”白永祥笑着说,犯罪嫌疑人甄某、张某落网,但两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。经过连夜突审,两名嫌疑人在证据面前最终交代了为盗窃钱财,趁夜翻墙入院,用棒球棍击打死者刘某头部致死,抢劫现金20余元的犯罪事实。
据犯罪嫌疑人供述,两人因生活拮据,一直商量想在村里偷钱花,多次碰头,最终确定到刘某家中盗窃。5月5日凌晨2时许,张某带着刀,甄某拿着棒球棍,从刘某家西墙跳入院里,发现家里只有正在睡觉的刘某一人,在东边第一间屋翻找财物未果,便商量到刘某睡觉的东数第三间屋找钱。两人进到屋内,甄某举起棒球棍,冲着还在睡梦中的刘某头部猛击两下,便开始翻找财物。在此期间,见刘某又坐了起来,张某接过甄某手中的棒球棍,冲刘某的头部又连击两棍,刘某再次倒在床上。过了一会儿,两人发现刘某又动了,吓的赶紧翻墙离开,甄某顺手拿走了电视柜上的20多元零钱。两人一路跑到村北坑边,将棒球棍埋好,这才分头回到家中。
在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指认下,警方连夜固定证据,找到了埋在村北坑边的作案凶器棒球棍,并提取了两人作案时所穿的血衣。至此,此案真相大白。5月21日,两名犯罪嫌疑人甄某、张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本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详细信息请来电确认。本站所有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。